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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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097.73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五津长岛安居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1号 致各潜在投标 1、招标公告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中“总建筑面积约8249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39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512平方米”,与清单编制说明工程概况中“总建筑面积约88923.20㎡,地上建筑面积60119.08㎡,地下建筑面积28804.12㎡”不一致,请招标人再次确认项目概况信息。 答:以清单编制说明工程概况中建设规模为准。 2、清单编制说明第七项、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中:“1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50977303.25元(其中暂列金额:28580499.50元;暂估价:28580499.50元)”其中暂估价金额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中“专业工程暂估价:1150000元”金额不一致,请招标人再次确认暂估价金额。 答: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中“专业工程暂估价:1150000元”为准。 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五项、投标标价要求中“12.2招标人可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原地面高程测量成果文件。投标人进场后,应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建管)单位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对场地标高进行复核。 如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考虑放线要求需要增加平整场地的费用,可综合考虑将其费用报在其他投标人认为应列的措施项目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单独计算平整场地的费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没有原始地面高程测量成果文件,请招标人补充。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专用条款3.1.1.1(17)(j)中,甲方委托的工程检测费用须由甲方自行承担,住建部门有具体文件约定,可参考《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若干措施》文件,建议招标人明确甲方委托的工程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的工程检测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答:按清单编制说明五、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第4条执行。 5、专用条款11.1.1(3)认质核价时间未明确约定,为确保项目高效顺利推进,建议招标人明确项目认质核价时间为承包人报送认质核价材料后一周内由发包人组织相关方完成认质核价工作。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专用条款13.1“但该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并非结算证明或质量证明, 不因此而免除或解除承包人的合同义务。”因竣工验收合格即代表工程质量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上会明确表述质量合格,故此处建议删除“或质量证明”,请招标人修改此条款为“但该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并非结算证明, 不因此而免除或解除承包人的合同义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专用条款14.2结算条款未明确结算审计时间,为确保项目高效完成结算,建议招标人明确项目结算审计时间不超过6个月,若超过6个月仍未完成审计,暂按发包人审核结算数据为依据,支付至发包人初审金额的9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专用条款16.5有失公允,建议招标人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专用条款15.4.1保修责任和合同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五)“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修不应与交付使用挂钩,建议两处均修改为“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请招标人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2023年3月7日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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