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4-230135
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组织采购无人机与机载激光雷达设备,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满足高精度智能化地质灾害识别研究需要,并开展高山峡谷区大范围无人机巡检航摄,招标人拟采购两款智能航测/遥感/侦察/巡检无人机系统及激光雷达模块。
2、招标范围和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固定翼无人机 | 套 | 1 | 固定翼无人机和多旋翼无人机均可满足搭载激光雷达等设备的需要,所有设备需分别含至少一年保险费用,三个模块单独报价汇总成总价。 |
2 | 多旋翼无人机 | 套 | 1 | |
3 | 激光雷达模块 | 套 | 1 |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
4、交货
5、质量要求
5.1内部结构要求:集成后整套系统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满足技术规格要求,所有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并提供合格证明。
5.2外观质量要求:产品无划痕、裂缝、鼓包等机械损伤及缺陷。
5.3包装质量要求:系统包装满足日常存放、长途运输以及运行维护要求,系统包装标识清晰醒目。
5.4集成度质量要求:机载激光雷达模块能与无人机飞行平台一体化集成,固定翼无人机与多旋翼无人机平台应具备通用挂载、快速更换和即插即用能力,具备统一供电、协同作业时互不干扰等能力。
6、质保期:激光雷达模块、无人机质保期不少于1年,相关软件应享有终身版本更新升级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集成能力和经验,具有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持有制造企业授权书,且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机载激光雷达)相同或技术相近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不少于1个。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网站上无停产、注销等公告。
7、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设备供货、培训招标人技术人员及现场安装等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过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如无人机培训技术人员应持有AOPA证、数据采集及处理培训技术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