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340XZJ409-1/-2)
1、招标条件: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 受业主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业主机动车辆及电动三轮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一、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服务范围:
本次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机动车)、第二标段(电动车)(不可兼投兼中),开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3、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2340XZJ409-1
乌市 用于市趟导驳车辆87辆,其中有分体箱式货车、整体箱式货车、牵引车头、半挂车箱。用于乌市 揽投、项目组、物流配送、政务用车共计406辆,其中有分体箱式货车、中小型整体箱式面包车。用于乌市 行政用车7辆及各部室生产辅助车辆11辆,共计18辆,其中有越野车,小型客车、小型整体箱式车。
第二标段:2340XZJ409-2
乌市 揽收投递的电动三轮车533辆,两轮车16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汽车维修二级维护保养及以上资质(可维修大、中、小型机动车辆),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维修售后服务,机动车辆要求经营维修面积在500平方以上,举升机三台以上,方便大、中、小型机动车辆停放出入(提供证明资料,场地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设备图片);第二标段电动三轮车辆要求办公经营面积在50平方以上(提供证明资料,场地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3、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政公司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邮政公司产生经济纠纷,未被邮政公司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也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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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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