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号能源站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乙二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号能源站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号能源站一期工程拟建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大敦村。项目位于试验区一期A-44地块,采用冰蓄冷集中供冷方式,利用夜间低谷负荷电力制冰储存在蓄冰装置中,白天融冰将所储存冷量释放出来,以减少电网高峰时段空调用电负荷及空调系统装机容量。
项目设计最大供冷能力13824RT,装机容量9600RT,蓄冰量36000RTh,总供冷建筑面积约85万m2。
2.2 供货范围和要求
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交货日期:2023年04月初。
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
3.2 交货地点
本招标项目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1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号能源站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乙二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投标人产品应具5年内至少1个冰蓄冷项目的供货业绩;
(3) 投标人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每年利润为正);
(6)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截图);
4.2 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