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风电 场,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施工项目部(临时,工程完工后撤销)
2.2 机组容量: 746.31MW
2.3 计划服务期:服务期 2 年(计划服务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止) ,合同一年度一签,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一个日历年作为一个服务年度, 具体进场时间 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阶段为招标人,合同签订后为委托人)物业 及车辆运行管理服务(两年)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具有不少于 2 个物业管理类 似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内容页 等)。
3.3 否决项包括投标人的以下情形:
3.3.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 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 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投标提醒:
3.7.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 公章(电子签章) 。
3.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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