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0-230017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国水电五局新疆精河光伏PC总承包项目部光伏支架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光热储能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位于精河县托里镇国道G30以南,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52588470°,东经82.68173218°,距离精河县约18km,场址现状均为未利用地。场址附近有国道G30路过,进场现有公路与附近县道或省道相连,交通便利。
2、竞标范围:中国水电五局新疆精河光伏PC总承包项目施工所需光伏支架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支架 | 方阵2*26 | 套 | 14400 | 具体详见图纸及第七章技术规范 |
说明:以上竞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4、交货时间:2023年4-6月完成所有交货,分批次供应,4月完成供货总量的20%,5-6月期间每月完成供货总量的40%。具体以需方要求的供应时间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光伏支架的供货业绩,2020年至今单体规模100MWP(含)及以上的光伏支架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或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明确显示合同金额或项目规模)。
3、竞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采购人将取消竞标人参与竞标资格。
4、竞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5、本次竞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竞标。
6、竞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