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2023年防爆膜协议供货项目(招标编号:CGZX-ZB-2023-006,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3-0068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及预算:业主采购营业网点临街玻璃幕墙加贴使用的防爆膜,预算约178万元/年(含税)。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
2.2 协议有效期:2年。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制造商: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的投标。
备注:
1)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GA38-2021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中防爆膜的检验报告(型式检验)。
3.4一般纳税
3.5投标唯一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6联合体、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负面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8利害关系回避: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备注:以上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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