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公司黄玉川煤矿安全标识、图牌板制作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19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国能亿利能源 黄玉川煤矿位于准格尔煤田中西部,行政区划隶属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管辖,井田面积约42.68Km2,煤矿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矿井采用斜立混合开拓,共布置4条井筒,即:主斜井、外运主斜井、副立井、回风立井。矿井分两个水平开采,一水平主采4#煤层,现有一个综采工作面,二水平主采6上煤层,现有一个综放工作面,合计生产能力13.00Mt/a。煤矿
本项目需按照黄玉川煤矿现场实际需求提供印刷品(包括各类书籍、报刊、记录本等印刷品)、标识标牌(包括各类管理看板、管道标识牌、安全警示牌、设备标牌、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牌等)的制作与安装等,为甲方提供及时、快捷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甲方标识标牌的加工制作原则上全部委托乙方负责加工制作,乙方必须具备为甲方提供标识标牌制作的设备及场地,且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1.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5-报价格式文件---国神公司黄玉川煤矿安全标识、图牌板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或者结完合同总价。
交货期:乙方应当及时研究甲方使用单位提供的加工制作内容及要求,保质保量在甲方订单下达后,7日内送货并安装(紧急情况另算)。乙方应按照送货量每季度结算一次,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1.4质量要求:
制作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甲方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具体标准和要求由甲方各使用单位负责提供,各业务指导部门(单位)负责指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合同内容包含图牌板制作或标识标牌设计或安装】。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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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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