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吉卡乡农村公路提升工程询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恒鼎询比(工程)202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班玛县吉卡乡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已由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23)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班玛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和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班玛县吉卡乡农村公路提升工程
(2)建设规模:新建钢波纹管涵12道,新建2-8米小桥
2.2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本项目施工计划施工工期:174日历天
建设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需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到恒鼎工程项目管理 报名登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9楼10901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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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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