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子(无锡)数字芯城一期先导区一阶段C区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无锡)数字芯城一期先导区一阶段(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中国电子(无锡)数字芯城一期先导区一阶段 锡东新城商务区备[2020]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润芯科技产业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C区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 檐高为49.9m,单跨最大10.8m,单体建筑面积约3.2万m2。 | ||||
2.1.3 合同估算价:1100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440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28日,竣工日期:2024年07月10日 | ||||
2.1.5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 自2021/03/29以来,企业和拟派 自2022/03/2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自2022/12/2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t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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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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