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尖塔村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尖塔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廊发改投资【2023】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4725.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223.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418.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805.34平方米。主要建设1#楼-15#楼及地下车库,道路、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等。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及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可建成住宅508套。
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广阳区东尖塔村,四至范围:东至建设路,南至纬三路,西至经十三路,北至艺术大道。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至 2025年10月30日,工期914日历天(含设计周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2.3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56935.12万元(人民币伍亿陆仟玖佰叁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其中工程费限额 ¥56547.51万元,设计费限额 ¥387.6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①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同时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④拟投标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条要求。 3.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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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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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