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工业一路、东张村蓄水池扩容工程等一标段设计; 2.1.2建设 2.1.4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特别提醒:1.本项目投标文件设计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设计方案部分内容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进行评审。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1】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4.特别提示:参加晋州市 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06 00:00:00至 2023-04-12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4-2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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