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一期)BQ33-03地块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川投资备【2205-511504-04-01-124813】FGQB-0111号)、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建设项目(川投资备【2208-511504-04-01-123141】FGQB-0214号)、宜宾市叙州区(宜宾县)南部新区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广场(川投资备【2209-511504-04-01-876249】FGQB-0222号)、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室内提升工程项目(川投资备【2209-511504-04-01-737860】FGQB-0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川投资备【2205-511504-04-01-124813】FGQB-0111号)、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建设项目(川投资备【2208-511504-04-01-123141】FGQB-0214号)、宜宾市叙州区(宜宾县)南部新区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广场(川投资备【2209-511504-04-01-876249】FGQB-0222号)、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室内提升工程项目(川投资备【2209-511504-04-01-737860】FGQB-02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 2.2建设 (1)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 渝昆高铁站前站前广场工程约9.90万平方米、站前枢纽交通连接通道7条(约3100米),站前广场快捷落客平台1座,跨凤凰溪车辆集疏散通行桥梁2座;站前广场客流集疏散人行道连接天桥及天幕约0.76万平方米、跨凤凰溪及跨南丝绸路人行天桥3座。(不含地下停车场建设)。 (2)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建设项目 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PR停车场,涉及BQ31-O7地块、BQ31-11地块、BQ04-10地块、BQ33-06地块、BQ31-09地块、BQ33-03地块六个地块,建成约4700个停车位,停车库面积约19.00万平方米。 (3)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广场产业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铁TOD商旅服务一体化综合体用地面积约227.80亩,建筑面积约15.02万平方米;高铁TOD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用地面积约48.49亩,建筑面积约11.42万平方米。高铁TOD配套住宿用房约31.60亩,建筑面积约4.21万平方米;新经济科创产业基地约30.88亩,建筑面积约4.11万平方米;站前广场沿凤凰溪水系景观提升工程面积约3.68万平方米。(不含地下停车场建设)。 (4)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室内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铁TOD商旅服务一体化综合体、高铁TOD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高铁TOD配套住宿用房、新经济科创产业基地的室内提升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56.00万平方米。 本次实施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为BQ33-03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39万平米,建安工程费约32389万元。 BQ33-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该地块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紧邻渝昆高铁宜宾站。场地北临大湾路,南邻南一路,西邻宜庆路,东邻渝昆西路。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1057㎡,总建筑面积为53978.00㎡,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4437.82㎡;地下建筑面积为 9540.18㎡。主要功能为住宅及商业,住宅楼共两栋,其中1号楼共17层,建筑高度54.90米,建筑外轮廓高度69.19米;2号楼共13层,建筑高度42.90米,建筑外轮廓高度57.19米,耐火等级一级。商业楼为一栋2层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为10.30米,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室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室共1层,地下1层设人防工程。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BQ33-03地块所包含景观设计面积约为 17017 ㎡。 建设规模最终以相关部门确定的功能及规划审批的面积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窗体顶端 2.4、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阶段服务期:自监理人员正式进场之日起至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完工并完成结算审计之日止(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其中施工工期420个日历天; 保修阶段服务期:自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的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最高投标限价:2410000.00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个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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