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凤凰大道电力迁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2〕1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2〕1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划分:设备采购安装一个标段。 2.2建设 2.3项目概况:35kV及以上部分: 迁改110kV线路1.011公里(折单回)。(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确认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含安装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电力迁改设备 。 |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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