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观音街道五湖社区农田水利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山区观音街道五湖社区农田水利改造项目 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眉彭发改[2023]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彭发改[2023]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SPPREC20230217021(BX)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五湖社区。
2.2 建设规模: 改造水田561.89亩,改造旱地672.92亩,累计改造1234.81亩。项目主要涉及地表附着物清理搬迁、土地平整、田型调整、换填耕作土和排灌水工程。
2.3 总投资: 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并包含所有发生的费用(现 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审查并通过审查、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施工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 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
2.5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施工资质为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能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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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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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