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2023年农村公路新改建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LNHY.ZB.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门区2023年农村公路新改建道路工程已由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阜清发改发【2023】28号批准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补投资和地方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
2.2建设 包含吴拉线(拉拉屯-东长山堡)、清工线(清稍线-工业园区),道路等级为四级,水泥混凝土路面; 2.4合同估算价:95.72万元; 2.5计划工期:2023年5月15日——2023年10月31日,工期169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企业业绩要求 近5年(指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每一个业绩均应在交通运输部主管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可查询,查询页打印件应清晰可辨。在系统中未载明的企业业绩信息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3.3主要人员 3.3.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3.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 3.4.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4.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4.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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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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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