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南佐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元行审审字【202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厂近期0.5万m³/d,远期1万m³/d,主要建构筑物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膜格栅间、综合处理池及设备间、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储泥池、污泥调理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生物除臭系统、加药间及出水水质在线监测间、维修间及仓库、综合业务楼、门卫等;配套污水管网8000米;一体化泵站1座等。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4)服务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完止。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勘察;二标段:初步设计;三标段:工程造价咨询。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标段: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注册执业证书;
二标段: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以上资质;3)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三标段: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当年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2021】8号《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自今年9月1日,到明年7月底,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
3.1.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三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 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注册完之后必须在“石家庄市 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确认投标、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4 月 12 日09:00时至2023年 04 月 18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 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5 月 0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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