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BB2023SQGCZ0441
招标代理
2.4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 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 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 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 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 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招标公告中企业资质的要求。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作为评分依据。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 2023年 4 月 13 日以后 3.2
下载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4 月 13 日 4.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4 日 9 时 00 分 4.3
开标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 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BB2023SQGCZ044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 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 CA证书办理窗口,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 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邮箱:1669690600@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 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网站(https://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 安徽省 监管网(http://ggzy.a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