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鞍山市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路面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鞍山市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路面工程) 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交发展建养[2023]194号) 批准,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鞍山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路基、路面及交安工程规模: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57.9公里/6项(其中:修复性养护工程57.9公里/6项:大修约23.4公里、中修约34.5公里),安防工程7.6公里。
2.2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实体质量、施工工艺等进行监督抽查)。
2.3服务周期: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231日历天,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服务
2.5合同估算价:85.3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或2022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 。
3.1.3业绩要求:
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业绩。
3.1.4主要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s/1EKXLBMdHspE-StzuznDv1A 提取码:0066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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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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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