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海邮乐网络技术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上海邮乐智能客服平台应用软件及开发集成采购项目(二次)”(编号:ULE-FW-2023-0003)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
上海邮乐智能客服平台应用软件及开发集成采购项目(二次)
2 采购编号
ULE-FW-2023-0003
3 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全渠道接入、客服应用(含客服运营管理及运营监控)、智能化能力、智能化技术支持及集成实施服务。其中集成实施服务主要包括项目总集成、软件安装、关联系统对接、联调测试和系统集成(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的安装和性能调优)(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4 预算金额
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
4.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5投标人应为该产品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并提供拟投产品的原厂资格声明(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交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厂服务承诺函、原厂交货承诺函。原厂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产品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来,在电商、零售、邮政、政府部门的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应包含首页、内容页、签章页、价格页)。合同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加盖用户方公章)应能从中识别出与拟投产品相关的主要内容。
4.7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8投标人必须报名后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须逐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 年 4月14日-2023年4月28日。
5.2获取方式:上海邮乐网络技术 官网下载《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ule_zhcg01@chinapost.com.cn(采购专用邮箱)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官网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