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 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电气二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269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 国华半岛南地区6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600MW,分两期开发建设,场址总面积约95.6km2,一期拟布置36台8.5MW风力发电机组含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二期拟布置35台8.5M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场区水深30m~33m,场址中心离岸距离32km左右,拟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并以 220kV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 国华半岛南地区600MW海上风电项目共有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变电开关站和综合运维检修中心,项目电气二次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如下:
(1)综合自动化系统:包含综合自动化系统,220V及-48V直流系统,智能运行管理平台,AGCA/VC系统,一次调频系统,及以上设备的供货、系统集成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工作;
(2)风功率预测及调度自动化系统:包含风功率预测系统,场内光通信、系统通讯、调度自动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视频监控及周界安全防范系统,程控交换系统、无线通信及应急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及以上设备的供货、系统集成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工作;
(3)机组配套升压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及附件的设计、生产、供货、提供图纸资料、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试验和调试,以及培训技术服务等。
以上设备采购技术和清单详见附件技术文件。
2.1.3设备交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或者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日期交货。
2.1.4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场的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系统主要设备清单等);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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