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园地方铁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园地方铁路工程项目已由秦皇岛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港铁建设发展 ,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包括2个子项目,一为秦皇岛市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园新建地方铁路工程;二为秦皇岛地方铁路 股权收购项目。项目总投资95344.26万元。
2.2新建铁路工程
新建铁路工程是金海粮油的铁路配套工程,兼顾秦皇岛兴帮货物仓储 钢材下水和青龙地区的沙石骨料下水,主要承担金海粮油东北调运大豆运送至企业,并将豆粕豆粉等产品运输至接轨站发往西北、东北、山西等地;承担迁安燕钢钢材至兴帮货物仓储码头下水;承担青龙地区的沙石骨料经渤海船务码头下水,项目公司拟收购柳江秦皇岛市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园地方铁路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地方铁路。
本线自龙家营站东咽喉接轨,自K428+757.40以9号道岔引出,出站后向东下钻大秦线后折向南,沿柳村南站Ⅱ场东侧围墙外布置港铁站到发场。线路自到发场南咽喉出站端分为两线下钻秦皇岛东大街后,东线继续向南延伸,于龙海大道北侧、柳村南站Ⅱ场东侧设兴邦钢铁装卸场,西线沿柳村南站Ⅱ场南侧行进至中阿化肥厂北侧,平交龙海大道后于中阿化肥 西侧绕避,继续向南延伸,于规划金海粮油产业司园区西侧设置金海粮油装卸场。线路长4.614km,新设港铁站1座,港铁站分三场布置,分别为到发场、兴邦钢材装卸场、金海粮油装卸场,三场纵列布置。
2.3收购秦皇岛地方铁路
本项目拟收购秦皇岛地方铁路 。利用其既有地方铁路线路、技术能力及资质等资源,以实现本项目的独立运营与经营管理。
2.3.1运营范围:柳江联络线与秦山线接轨点(龙家营线里程K10+644)至山神庙车站方向线路终点K47+214,运营里程36.57km,营业站:海阳站(集装箱专用线、新华库专用线)、杜庄车站(浅野专用线、首秦专用线)、韩庄线路所(兴龙储运中心专用线)、付水寨站、石门寨站、上庄坨站、石岭站、刘庄线路所(刘庄矿山专用线)、驻操营站、山神庙站,运营里程合计36.57km。
2.3.2线路情况:线路总长95.86km,其中正线47.21km、站线13.57km、段管线1.67km、专用线33.41km。所设站、所共12个。其中9个车站,分别是龙家营站、海阳站、杜庄站、付水寨站、石门寨站、上庄坨站、石岭站、驻操营站、山神庙站;2个线路所,分别是徐庄所、刘庄所,1个轨道衡计量站。
2.4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其中乙方缴纳资本金比例为49%。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2.7运作模式:本项目拟由秦皇岛市港铁发展 招选社会投资人,双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主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各成员合计金额为准;如联合体成员之间存在母子关系,则子公司数据不参与计算,联合体牵头人的净资产应大于其出资额度。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铁道工程施工项目。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即可。
3.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不良记录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近3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3.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可自行确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融资、建设、运营等阶段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共同承担相同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10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律负责人、合同负责人各一人。
(2)施工负责
(3)施工项目副经理:具备房建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1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除外)。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5月2日17:00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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