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化院5300355475环烯烃共聚产物分离装置招标(KB8)(WZ20230508-3833-556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化工研究院环烯烃共聚产物分离提纯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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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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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烯烃共聚产物分离提纯实验装置\100-300℃ 20kg/h | 1.00 | 套 | 包1-北京化工研究院环烯烃共聚产物分离提纯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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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签字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满足需方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修并保证零配件供应 3.1.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3年及以上,期间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易损易耗件免费提供。 3.1.8 投标人须提供装置HSE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危险源识别,安全应对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3.1.9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真实,实物技术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须对所提实验装置系统的各部分功能、技术指标进行详细响应说明,只响应“满足”或“无偏离”等无具体内容视为无效 3.1.10 不接受只提供部分装置,必须以整套装置的形式交付,并负责后续整体质保调试联运工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人应具有实验装置集成加工能力,拥有自主的组装加工车间及技术人员,装置模块中涉及的核心部件(高速旋转脱挥器和圆盘脱挥器)要求投标人自行设计或生产,并提供加工组装车间的照片(带经纬度照片)及技术人员社保证明 3.1.12 投标人须执行招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技术要求,采用“或相当于”的设备、材料须征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认同为属于“或相当于”的产品 3.1.13 提供与业绩列表相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材料不清晰视为无效材料。 3.1.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应标明设备名称、最终用户名称、合同号、投用时间、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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