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违约责任:如达不到节能验收指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包括不限于甲方向业主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应足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1.7 重要商务条款不接收偏离,若偏离将被否决。
3.1.8 到货日期:不晚于2023年7月30日前到燕山石化项目现场。
3.1.9 供货范围描述:(保证本项目的正常开车所供物资为成套设备,须满足整体改造效果,供货范围不少于询价文件范围,最终数量及规格等以详细设计(包括材质升级、管线路线变化、仪表调整等)为准。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质保期内的设备易损件等备品备件。供货范围包括72个月内维保检修所需物资。)
3.1.10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必须具备至少一个石化或化工装置工艺余热回收的整体供货业绩(需提供盖章版合同及签字版技术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3.1.11 质保期:正常运行之日起72个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自问题被修复之日起该部分物资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3.1.12 节能验收指标:项目节约0.9MPa蒸汽不低于3.5402万吨/年、消耗电不高于10.08万度/年,提供节能量详细计算书。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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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