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54省道中分带增设护栏工程
2023FX-SD- HLSG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254省道中分带增设护栏工程已由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以 徐安办[2022]7号批 准 建 设 , 施 工 图 设 计 已由 上级领导部门以 / 批 准 , 项 目 业 主 为 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丰县254省道中分带增设护栏工程,本项目改造路段254省道断面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置有中央分隔带,设计速度为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全宽42.5m,中央分隔带宽度为2m,内有绿化,小部分路段道路两侧尚未修建侧分带及辅道的施工。
2.2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施工标段,即FX254SDHL-SG。FX254SDHL-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丰县254省道中分带概况范围内的增设护栏设施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及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等。
2.3本项目FX254SDHL-SG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503.41万元。
2.4 项目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暂定 2023 年 6月5日开工, 2023 年 7月5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1.3 企业业绩条件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 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单项合同交通安全设施(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施工。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 布)的为准。
3.1.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③2019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单项合同交通安全设施(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9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 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或单项合同交通安全设施(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④无在岗项目。
注: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 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 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 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 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 理、项目总工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 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 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 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 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 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 复工等情况。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段 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 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 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 ·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 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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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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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