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 8×600MW+2×660MW+2×300MW。
2.4 计划工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7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承担托电公司 8×600MW+2×660MW+ 2×300MW 燃煤机组固体废物(包含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处置管理工作, 包括排放设备操作、运维管理、现场调度、绿化保洁、处置接卸、灰场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本项目预计年处置产固废物量约500 万吨,处置短倒约 50 万吨(由高保什灰场短倒灰渣至二号转运站),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招标为灰、渣、石子煤、接卸外运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2)以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磨煤机排放口为界,乙方负责排放口外灰、渣、石子 煤、处置与节约库容等工作,包括全厂灰、渣、石子煤拉运、运灰道路日常洒水保洁及维护、灰场日常作业、灰场及灰场管理站所有设备设施的巡检、维护;
(3)乙方负责渣仓、石子煤、排湿灰等装卸工作,负责渣仓、石子煤、灰库相关排放设 备的操作工作;以上工作所涉及的材料、人工、车辆、机具、备品备件、燃油等全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非生产使用的水、电、住宿等乙方有偿使用; (详见技术协议)
(4)人员配置:人员不少于 65 人,其中必须配置项目经理 1 人、现场主管 4 人、安全 员 4 人,作业司机 22 人、现场排放操作员及灰场综合性工作人员 34 人,连续作业工种人员 按照 24 小时运行倒班工作(必须执行四班三倒)需要足额配置(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 安全员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主体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
(5)根据灰场作业面现场地形情况,乙方运输灰渣所使用的车辆必须为前四后八后翻车,且外观整洁,车厢外部无积灰,定期对轮胎、车厢进行冲洗和清理,车辆车厢本体必须密封良好,不能有泄露,车厢上部必须有完全将车厢包裹的电动收放苫布,符合环保要求,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 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沿 10CM。车 斗应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15CM,车斗尾部以下 20CM,杜绝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
(6)以上工作所涉及的材料、人工、车辆机械备品备件、机具、燃油等全部由乙方按照 甲方要求提供。其中灰场作业机械,乙方必须至少保证 10 台推土机、 9 辆洒水车、压路机 5 台、装载机 7 台,挖掘机 2 台,清扫车 2 辆、工具车 3 辆,满足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短倒 运输车辆排放标准需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满足生产需求(不低于 30 辆,且必须为前四后八后翻车)。发电机一台,配置不低于 100KWh,应急使用;
(7)严格按甲方要求配备相应的车辆及工作人员等,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
(8)负责机组的渣仓、石子煤仓内外、 库零米、灰库内外的清扫,保证地面及平台无 杂物。负责石子煤仓零米卫生清扫工作,保证零米无杂物。负责灰库、渣仓库大门外 10m 以 内地面的卫生清扫。负责 库外 10m 以内地面的卫生清扫。负责造成二次污染区域的卫生清扫;
(9)负责所有机组灰渣、石子煤运输范围为从每台机组渣仓、灰库、石子煤仓至储灰场 指定堆放地点;短倒灰渣、石子煤至装灰站 2 号皮带卸灰沟及装灰站 2 号皮带卸灰沟篦子清理工作;
(10)负责石子煤仓、渣仓、灰库的大门、卷帘门、入户小门等开关及维护;
(11)负责配合甲方在机组抢修时进行灰渣、石子煤的集中排放和运输;
(12)负责灰场所有门禁、冲洗站等设施管理及维护;
(13)负责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的装卸、排放、运输;
(14)优先保证综合利用灰渣的装卸、排放、运输;
(15)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托电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16)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灰渣、石子煤等私自运出厂外或私自处理,若发生,造成不良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6)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灰渣、石子煤等私自运出厂外或私自处理,若发生,造成不良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名单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名单相符,并能长期驻守现场。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变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除非得到甲方书面认可,该项目所列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必须由乙方负责完成,不得分包或转包。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 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2020 年—2022 年)需具有 1 项同类型燃煤发电企业固体废物 接卸外运和灰场处置管理整体业绩;或提供至少 1 个固体废物接卸外运相关业绩和 1 个灰场处 置运行管理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4 安全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书 ”,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由投标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5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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