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铝业股份 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一、招标条件
遵义铝业股份 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遵义铝业股份 ,通过招标选择具有技术和市场能力的投资人,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规划建设氧化铝和电解铝两个厂区分布式光伏电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不少于24MW 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光伏电站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建设。本项目包含2座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内容,具体项目信息和参考装机容量及发电小时数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面积 | 装机容量 | 年均发电时间 | 年平均日照总辐射强度 |
氧化铝厂区 | 遵义市播州区尚嵇镇 | 8 | 6 | 850 | 3818 |
电解铝厂区 | 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 | 24 | 18 | 850 | 3818 |
特别说明:本项目有可能因建设场地或项目实际情况的原因,不能完全满足预估容量,招标人有权作出调整装机容量的决定,投标人无权因此索赔或提出补偿要求。
2.1项目
2.2项目类型:特许经营
2.3项目概况:投标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 ,为遵义铝业股份 两个厂区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全部定向就近消纳、余电上网。
2.4项目
规划建设方式:本项目的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中标方负责筹融资并实施规划、设计、报批报建、工程建设、特许经营期间的运营维护。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之配套的土建工程、太阳能电池板、支架、逆变设备、汇流箱、高低压设备、输电线路、计量设备、监控保护设备等设施,并完成工程验收,达到正常使用、运营条件。
招标人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和适于建设场地,项目建成后绿证、CCER、碳排放等绿电权益归属招标方,投标方须无条件配合相关手续办理。
2.6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网工作。
2.7质量标准:采用国家颁布的最新相关项目验收标准
2.8特许经营期:自项目竣工投产后2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能源投资、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经验和能力,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营业范围包括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等。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
注:2022年度未出的,可提供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一个单项装机容量不低于20MW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 承包商负面清单,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和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不低于24 MWp ,包含氧化铝、电解铝两厂区共计2个光伏电站,投标人必须对2个光伏电站统一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个光伏电站报价或者对两个光伏电站进行差异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评估自身实力是否能承担项目所需全部投资,结合自身经验和能力,合理确定年均发电量和投标电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装机容量提出质疑,投标人应进行合理解释,如投标人不能提供足够支撑其装机容量的合理解释,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如项目并网后发电量低于投标承诺年均发电量,招标人和投标人将依照 等比下调结算电价进行结算,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5-11 16:00——2023-05-1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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