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业主的委托,就业主报警、门禁、对讲主机及探测器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1.1 项目
1.2 项目编号:03-06-04A-2023-D-E06352
1.3 采购内容:采购一批安防报警设备(32路防入侵报警主机、16路防入侵报警主机、智能三鉴探测器、振动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光电烟感探测器、红外幕帘探测器、门磁探测器)、安防门禁设备(指纹验证与人脸识读一体机、人脸识读设备、指纹读卡器、双门门禁控制器、单门门禁控制)、安防对讲设备(IP网络对讲终端、可视IP网络对讲终端、IP网络对讲终端(现金区窗口)、中心寻呼话筒(监控中心用)、中心可视寻呼台(监控中心用))。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标段一:安防报警设备;标段二:安防门禁设备;标段三:安防对讲设备。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交货及安装期限:7日历天。
1.7 交货
1.8 服务期限:2年。
1.9 入围数量:标段一与标段二:入围3名(有效投标人6家及以上);标段三:入围1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
2.2 同一标段下所投的所有产品须为同一品牌(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4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2.6 被业主
代理机构:
招标师:沈远梅、李晓军、徐茂盛、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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