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岛路(启扬高速-环岛路)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岛路(启扬高速-环岛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2]2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4 检测周期:同施工工期。
2.5 合同估算价: 15.6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案类)。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7.2 投标人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 3.7.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7.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5 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