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 ,招标人(即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约1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竣工日期: 2023年10 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承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围墙、硬质铺装、景亭廊架、停车场、景观室外安装 、室外给排水、 室外消防和喷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投标人拟派 (1)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养老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3)拟派 3.3投标人及拟派 3.3.1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3.3拟派 R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