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业主动力伸缩辊筒输送机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9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动力伸缩辊筒输送机10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业主动力伸缩辊筒输送机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业主动力伸缩辊筒输送机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