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环境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9-007。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493873m2,约合为741.5亩。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场地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碱渣场。旨在消化存量碱渣和改善生态环境,以碱渣资源化利用为目标,消除碱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盘活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强化处理。
2.4 招标范围: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环境监理服务工作,针对建设期、碱渣治理运营期全过程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合同等,监督、协助、指导招标人、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受工程影响的外部环境保护等相关事项,开展建设期环境监测及相关文件编制工作,协助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对原碱渣、碱渣工程土及各环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对碱渣治理场地、渣池周围、回填区等区域进行全方位环境监测和分析,协助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环境监理人员开展项目现场取样检测工作,编制环境监理过程材料编制,协助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每天开展一次工程土产品相关环境检测工作(运营期暂定每年有效运营300日,检测次数以实际生产情况为准);
每月开展一次对原碱渣、碱渣工程土及各环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对碱渣治理场地、渣池周围、回填区等区域进行全方位环境监测和分析,开展应急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取水水质、排水水质);
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测结果专家评审会,针对半年内所有报告数据进行评审。
2.5 监理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三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者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地表水、地下水、空气与废气、噪声、土壤等)。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监理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有担任环境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
3.5监理工程师配置人数不少于3人,具有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若联合体投标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且本项目只限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
3.6.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监理单位或者为监测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6.3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各方可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合同签署阶段与合同实施阶段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
3.6.5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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