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LF0123GZ05QY23/CGZX-ZB-2023-0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业主2023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业主2023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重大经营决策出具法律意见、全程法律服务、代理诉讼及仲裁等。
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业主及其直属单位、省速递公司、广州市 及其分支机构、信源集团及集团控股或成员企业。(详见附件1:2023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实施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服务机构要求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在广州市内暂无常驻服务机构的投标人须承诺参与本次投标的团队执业律师在中标后15天内在广州市内设置常驻服务机构。
【注:在广州市内有设有常驻服务机构以广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为准,在广州市内无常驻服务机构以投标人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在广州市内开设常驻机构承诺为准】
(三)处罚记录
2020年6月1日至今,律师事务所及其参与本次投标的团队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注:以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为准】
(四)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五)投标唯一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六)联合体、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七)信誉要求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负面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八)利害关系回避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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