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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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4,346,88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 |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原文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项业绩得5分。此项满分得10分。 注:类似工程指: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考核期是指: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 |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每项业绩得5分。此项满分得10分。 注:类似工程指: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
二、答疑澄清:
疑问一:招标文件P2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而专用合同条款P132的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二者选其一)”,两处约定的方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复: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款的履约保证金内容为准。
疑问二、招标文件P10的3.2、P29的10.1.1、P56的(一) 企业基本情况 (3)等处提到的“类似工程指: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是否指的是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 20 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PPP项目?
答复: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 20 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PPP项目三项的业绩均认可。
疑问三:13#楼地上-防水(卷材及涂料)招标清单的描述为“防水材料甲控”,其他楼栋的防水材料也统一按此描述,并都作为乙供暂估材料,但该楼栋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为空表,如防水材料是乙供暂估材料,清单描述及设置是否有误?请核查更改。
答复:清单描述无误,防水材料甲控,修改为乙供暂估材料。
疑问四:17#楼幼儿园-防水(卷材及涂料)清单第6项墙面涂膜防水,清单描述为“防水材料甲控”,作为乙供暂估材料,“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中未见列出该材料“1.2mm厚JS-II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投标人该如何报价?请明确。
答复:清单描述无误,防水材料甲控,修改为乙供暂估材料。
疑问五:17#楼幼儿园-防水(卷材及涂料)清单第7项楼(地)面涂膜防水,清单描述为“涂料防水层”、“防水材料甲控”,没有注明清楚材料的规格厚度等信息,“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中也未见列出该材料,投标人该如何报价?请明确。
答复:图纸提供的图纸也未明确按哪种防水材料,报价可考虑按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涂膜1.5mm的,修改为乙供暂估材料。
疑问六:地下室防水(卷材及涂料)清单第5项地下室顶板卷材防水,清单描述为“防水材料甲控”,作为乙供暂估材料,“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中未见列出该材料“4.0mm聚酯胎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化学阻根)”,投标人该如何报价?请明确。
答复:清单描述无误,防水材料甲控,修改为乙供暂估材料。
疑问七:门岗-防水(卷材及涂料)清单第2项墙面涂膜防水,清单描述为“防水材料甲控”,作为乙供暂估材料,“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中未见列出该材料“1.2mm厚JS-II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投标人该如何报价?请明确。
答复:清单描述无误,防水材料甲控,修改为乙供暂估材料。
疑问八:总承包服务及配合费清单第19项地基处理配合费,计量单位为元,工程量为14914683.5,清单描述为“按分包工程结算额的2%收取”,投标人该如何报价?报价金额为1元?如是,地基处理工程投标报价时的总造价是否只能为14914683.5×(1+9%)×98%=115931864.91元?请明确。
答复:不改动,详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疑问九:暂列金额是不可竞争费用,但本工程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单独计算,放在了税前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只有工程量,并没有价格,该单位工程计算造价为0,投标人无法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且招标文件第79页否决投标条件B.1.17条明确规定:“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本工程量清单并没有提供暂列金额的价格,请核查更改。
答复:暂列金额详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疑问十:门岗-电气工程、门岗-给排水工程,经清标检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增值税计算费率为10%,现行增值税计算费率为9%,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增值税计算费率是否有误?请核查更改。
答复:修改为9%。
疑问十一:2#楼地上-防火门,清单第1项双开甲级钢质防火门工程量为1.77㎡,图纸中的门高均为2.1m,双开门洞宽:1.77÷2.1≈0.843m,工程量是否有误?请核查更改。(其他栋楼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答复:工程量清单不修改。
疑问十二:1、招标控制价的问题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问题,请核查更改。
答复:已复核及更改。
疑问十三:根据所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的材料数量与正常定额组价得出的数量不一致,招标控制价对材料暂估价的数量均进行了下浮,暂估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应进行调整,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第5.1.4条的规定:“招标控制价应按照本计价规范细则第5.2.1条的规定编制,不得上调或下浮”,请核查更改。
答复:已复核,暂估价的数量不下浮。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重新在全国 平台(广西·南宁)系统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 平台(广西·南宁) nnggzy进行下载。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 时30分,现修改为:
2023年6月7日9 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相应顺延。
其余内容不变。
???????????????????????????????????????????????????????????????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 2023年5月22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