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省艺术馆扩建项目弱电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社会〔2017〕7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2、项目概况
2.1建设
2.2工程规模: 陕西省艺术馆扩建项目,项目占地24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具体以图纸及招标清单为准。
2.4 项目投资总额:35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000000元)。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式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 平台》、《陕西电力招标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5月24日12时00分开始在陕西省 平台 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确认及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6月6日9时00分前可在陕西省 平台 申请确认并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00分,通过陕西省 平台 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 平台”变更填报拟派
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0.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4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 平台”。 11.
地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