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行小学新建配套风雨操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行小学新建配套风雨操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海虞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周行小学新建配套风雨操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海审(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海虞镇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镇财政资金。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招标人)委托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周行小学新建配套风雨操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额约2495.25万元,含设计费、材料设备采购费、施工费。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327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0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0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5月31日
2.1.5招标范围:设计、桩基、土石方、土建、钢结构、水电、消防、防水、保温、涂料、装饰、暖通、智能化、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商品砼、预拌砂浆、相关配套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
2.1.6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
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材料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具体实施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为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石方、土建、钢结构、水电、消防、防水、保温、涂料、装饰、暖通、智能化、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商品砼、预拌砂浆、相关配套工程等,并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2020年6月1日至今,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3.5.2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投标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其拟派的施工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