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所需的“2023年自动分拣设备配备工程(第三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4-202305-ZBHW0586
2.项目
3.采购预算: 1023.5 万元;
4.最高限价:1023.5万元(含税)(包1:襄阳城区、枣阳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715.8万元;包2:咸宁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307.7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包的限价及市州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襄阳城区邮件处理中心、枣阳邮件处理中心、咸宁邮件处理中心的3套自动分拣机设备(含配套信息系统安装工程费)。
包号及名称 |
各包限价及市州限价 |
采购内容 |
备注 |
包1:襄阳城区、枣阳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 |
715.8万元(襄阳城区邮件处理中心:341.3万元,枣阳邮件处理中心:374.5万元) |
襄阳城区、枣阳自动分拣机各1套及胶带系统、信息系统等 |
具体要求第三章详见技术规范 |
包2:咸宁自动分拣机及配套信息系统 |
307.7万元(咸宁城区邮件处理中心) |
咸宁自动分拣机1套及胶带系统、信息系统等 |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具备初步验收条件。
(3)质保期:竣工验收后两年并保证至少十年的备品备件供应。
(4)本项目允许重复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包,按包号顺序依次评审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包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个合同设备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交叉带分拣机类似销售业绩(含带设备加盟及设备租赁业绩)。包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个合同设备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交叉带分拣机类似销售业绩(含带设备加盟及设备租赁业绩)。(以上均需提供合同及设备验收文件(报告等))。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 06 月 01 日至2023年 06 月 07 日17:00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进行项目线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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