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5/23-SB-002)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车辆采购二次公告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采购9辆国产品牌汽油车,具体包括2辆5座越野车、3辆7座商务车、1辆19座通勤客车、1辆14座通勤客车、2辆5座皮卡车及车辆保险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现车交货期: 30天(历天)(特殊情况可协商后确定现车交货时间,但不得超过2个月)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3 年 05月 10 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9辆国产品牌汽油车,主要包括2辆5座越野车、3辆7座商务车、1辆19座通勤客车、一辆14座通勤客车、2辆5座皮卡车,以及以上全部车辆所包含的车辆保险、购置税、随车工具、备胎、装潢(包含但不限于全车玻璃贴膜、脚垫、灭火器、三脚架等)、每辆车免费赠送日常保养2次(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工时费,车辆保养次数包含但不限于2次)。具体以招标方提供的资料(技术文件)为准。(详见技术文件)。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5/23-SB-00201 车辆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车辆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所选的汽车制造厂家必须是纳入国家公告的企业,具有CCC认证。 8.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年销售额度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