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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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430,34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安居区垃圾分类处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现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须承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密切配合完成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因任何一方不配合工作导致招标人损失或者影响工期进度的,联合体各方将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 二、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具体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三、现将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2023年6月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