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靖州县城市重要堤防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靖州县城市重要堤防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靖州县城市重要堤防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发改农〔2022〕25号、《关于湖南省靖州县城市重要堤防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怀水建管〔2022〕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预算 (资金来源),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湖南省靖州县城市重要堤防治理工程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治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干;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额为12758.38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为3805.130121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次工程为翼溪河南片新建堤防1022米、渠水东片新建堤防1922米、新建涵闸2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项目为一个标段,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 2018年 6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防洪堤或流域治理工程或施工内容包含河道或堤防工程的水电站工程 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作要求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 。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