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施工图纸变更,原发布的施工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压缩包名为“图纸2023年06月10日”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新的施工图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因施工图纸变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编制时间为2023年06月10日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新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更换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合同附件中的【合同附件68: 电梯参数、技术要求】,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合同附件68: 电梯参数、技术要求】2023年06月10日”。 四、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第3点参考品牌进行补充,补充内容详见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2023年06月10日”。 五、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9.2.3款其他中的十八点中的“①钢筋(不包含周转性、机电安装及措施用钢筋,含PC装配式成品构件内钢筋)价差:用量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钢筋用量(即理论净用量加定额损耗量);以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网(https:// )发布的价格信息为依据,以 2023年6月10日对应的材料信息价为“基期价”,施工完成当月对应的材料月均价为“报告期价”(如施工完成为2023年10月则对应信息价为2023年10月发布的信息价)。 差价调整=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基期价×100%± 5% ]×基期价×(1+税率)。”修改为: “①钢筋(不包含周转性、机电安装及措施用钢筋,含PC装配式成品构件内钢筋)价差:用量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钢筋用量(即理论净用量加定额损耗量);以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网(https:// )发布的价格信息为依据,以 2023年6月9日对应的材料信息价为“基期价”,施工完成当月对应的材料月均价为“报告期价”(如施工完成为2023年10月则对应信息价为2023年10月发布的信息价)。 差价调整=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基期价×100%± 5% ]×基期价×(1+税率)。” 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9.2.3款其他中的十八点中的“a.土石方工程量根据以下原则计取:本工程以黄海高程3.5米为开挖界面进行计算土石方开挖及外弃工程量,该范围内土石方开挖及外弃总工程量包干,结算不再调整。招标清单中“挖一般石方”工程量暂按总土石方工程量的 3%计取,结算时按发包人认可的实际石方开挖量[施工中土方与石方的界定按能否用挖掘机《斗容量 1.5立方)随土方一起挖运为标准,即挖掘机能随土方一起挖运的石块均按土方计算] 进行调整,同时调整相对应的土方工程量。若实际移交标高调整,相差部分根据“合同专用条款10.变更”相关约定进行调整。 相关单价和取费均已根据设计图纸、地勘资料等情况综合考虑计价,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内临时建筑、垃圾、渣土、杂草、树木、硷路面、现有围墙及场地内日基础、地下障碍物等的拆除及外运、清理淤泥、流沙,降、排水等一切相关费用,并考虑了可能发生的土头消纳费及实际运距,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存在因素作调整。”修改为: “a.土石方工程量根据以下原则计取:本工程以黄海高程3.5米为开挖界面进行计算土石方开挖及外弃工程量,该范围内土石方开挖及外弃总工程量包干,结算不再调整。招标清单中“挖一般石方”工程量暂按总土石方工程量的 3%计取,结算时按发包人认可的实际石方开挖量[施工中土方与石方的界定按能否用挖掘机《斗容量 1.5立方)随土方一起挖运为标准,即挖掘机能随士方一起挖运的石块均按土方计算] 进行调整,同时调整相对应的土方工程量。若实际移交标高调整,相差部分根据“合同专用条款10.变更”相关约定进行调整。 相关单价和取费均已根据设计图纸、地勘资料等情况综合考虑计价,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内临时建筑、垃圾、渣土、杂草、树木、硷路面、现有围墙及场地内日基础、地下障碍物等的拆除及外运、清理淤泥、流沙,降、排水等一切相关费用,并考虑了可能发生的土头消纳费及实际运距,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存在因素作调整。 本工程招标图纸范围内地下室侧墙周边回填总工程量包干计取结算不再调整,其中暂定45000m3承包人需由本工程周边场地内取土转运回填,土源由发包人指定不计取土源费,运距按1km包干,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一切回填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作调整。结算时按发包人认可的实际周边场地内取土转运回填量进行调整,同时调整相对应需外购土源部分的地下室侧墙周边回填工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