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3机组电袋复合除尘器电区更新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488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 #3机组静电除尘器为兰州电力修造厂制造的卧式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每炉两台。设计选型于2000年8月,设计比集尘面积为68.9 m2/m3/sec,出口浓度小于200mg/m3。2013年对#3机组静电除尘器进行了一电三袋型式的电袋复合式除尘器改造,其中电区阳极系统阳极板利旧,阴极系统采用前后两个小供电分区模式,电区电源采用高频电源。
经过近10年的运行,目前#3机组电袋复合除尘器存在电区阳极板与阴极线变形严重,极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阳极板排及阴极线已割除,部分阴极小框架严重变形,电区已无法正常运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 #3机组(1×330MW)电袋复合除尘器电区更新改造项目,包括电袋复合除尘器电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现场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2.1.3计划工期:机组停机检修工期30天,暂定从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本项目施工工期25天,实际开工日期根据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
2.1.4项目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电除尘器改造或新建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烟气电除尘器改造或新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烟气电除尘器改造或新建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烟气电除尘器改造或新建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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