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 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省黄南州泽库县立塔测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 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为支撑黄河公司省黄南州泽库县境内清洁能源项目落地,需在省黄南州泽库县境内新立4座测风塔,均为120米高度测风塔。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在省黄南州泽库县境内新立4座高度均为120米的测风塔。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测风塔(含测风设备)基础地基勘察、设计(包括基础、平台、防雷等)、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
2)测风塔相关支持性文件办理(含征地,能源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及相关部门批复文件等);
3)本项目数据采集器等设备均采用国产设备;
4)数据维护、技术服务、缺陷修复直至2年测风周期结束;若当地不允许采用无线传输,需定期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收集测风数据;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包含每月提供一次测风数据报表、每季度提供一次风资源分析报告、每年提供一次风资源评估报告等)。
1.2.3工期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完成测风塔相关支持性文件办理(含征地,能源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及国安部门批复文件等);40日内完成测风塔架立及调试工作,具备测风条件。
2)测风周期为自测风塔投入测风工作起2年。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测风塔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DTU或AWS或EMD(至少一个)授权文件及Windsim软件授权资质证书。
授权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测风塔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设备/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员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3座高度≥120米的测风塔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绩(附合同及投运证明材料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联 系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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