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界牌镇淮河村冷库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界牌镇淮河村冷库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滨海县界牌镇淮河村冷库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货物的生产(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项目采购金额约178万元。
2.2交货或服务
2.3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生产(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2.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5免费质保期:3年,如厂家免费质保期高于此标准的,按厂家免费质保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 (一)企业和拟派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注: 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 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方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担保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采用现金(指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 ,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人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特别提醒:采用转账或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 5.5.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5.6.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5.7.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以线下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已开立保函的银行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付银行保函中相应的数额给招标人。 注:滨海县 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