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已由宿豫发改投资以【202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项目建设规模:占地30亩,业务用房面积约3.3万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约9000平方米,人防医疗救护站约1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
2.3招标范围: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及缺陷责任服务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建设周期约55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2亿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主体封顶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20%,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5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 70%,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应结算监理服务费的95%,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含精装修)、智能化、室外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1投标报价(65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A×Q1+B×Q2,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 值在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2 分,每低 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 时,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6、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4分)
4.3资源配置与业绩(17分):人员配置及职称要求(3分)、专业配置及职业资格(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2分)、投标人类似业绩(2分)、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2分)、第三方信用报告(2分)
4.4监理大纲(14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承担监理职务。
5.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 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5日 09:00至2023年06月21日 17:30登录宿迁市 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