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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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合格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1940001 原公告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6日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章节 条款号或 条款名称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 横州市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2)财务要求:2019 年至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财务要求:2020 年至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备注:右栏 招标人可根据 需要进行增 减】 (8) 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 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 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 2019 年至 2021 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 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 等 。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诚信 综合评价分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2 、 ) (8) 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 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 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 2020 年至 2022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 等 。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诚信 综合评价分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2 、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 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 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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