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6-230177
一、竞标条件
受中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华东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峡山区高新项目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内容主要有宝马街(上马路-昌峡路)道路维修工程、昌峡路(宝马街-工业一街)雨水管道工程、工业一街(上马路-昌峡路)道路维修工程、章东路(工业一街-圣荣电子厂北)道路维修工程、上马路(宝马街-同大街)道路维修工程、上马路(潍胶路-宝马街)道路维修工程六大部分。
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是采购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³) | 备注 |
1 | 5%水泥稳定碎石 | \ | 68000 |
|
| 合计 |
| 68000 |
|
说明: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数量(采购的具体数量以所签订合同为准),结算量是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且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评标过程中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4、交货时间: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从2023年6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竞标文件要求。
7、付款条件:
(1)甲方采取电汇方式向乙方付款。
(2)结算方式:采用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当货物运抵工地,经验收合格后,且收到当期货款总金额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货款总额的85%,工程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10%。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投标人处理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3)结算周期:上月18至本月17日。
(4)乙方于每月21日前持本期供货《材料验收单》及当期材料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办理当期结算。
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充分了解各标段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本次竞标报价已含因道路运输条件改变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均不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竞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次竞标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税金不计入竞标总价。
9、所有入围厂家的合同执行价格按照报价第一的价格执行,并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