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4-230143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郑州市常庄水库加固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沥青混凝土用于项目施工,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常庄水库位于郑州市市区西南的贾鲁河支流贾峪河上,坝址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常庄村。本工程总工期为240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库库区清淤扩容工程、溢洪道闸提升改造工程、水库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隔离防护及管理设施工程等。库区清淤扩容范围为雪松南路以东、贾鲁河以西、南四环以北,共计6个扩挖区,开挖量约647.2万立方米;对溢洪道闸提升改造包括拆除重建现状溢洪道闸室及上游铺盖、圆弧翼墙,工作闸门采用弧形闸门;完善水库信息化系统建设;对开挖库岸进行绿化防护、修建防汛道路及围网、完善管理设施等。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郑州市常庄水库加固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3、采购沥青混凝土数量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细粒式AC-13 | 吨 | 3960 | 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摊铺压实后完成的图纸设计方量*2.38t/m3计算结算吨数。 |
2 | 沥青混凝土 | 细粒式AC-20 | 吨 | 6280 | |
3 | 乳化沥青 |
| ㎡ | 28000 | 透层使用,用量为1.0±0.3L/㎡ |
4 | 乳化沥青 | PCR | ㎡ | 28000 | 粘层使用,用量为0.4±0.1L/㎡ |
3.1注:该数量仅为投标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2 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按具体采购要求。
3.3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2、招标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失信企业无资格参加投标,沥青混凝土站距本项目施工地点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3、具有2021年至今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的检测报告。
4、招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
5、招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提供近期同类产品的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检验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8、招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 公司合格供应商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