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柏乡县行政审批局以(柏行审批审字【2023】8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柏行审批招字【2022】26号),项目业主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服务中心、给排水管网工程、供配电管网工程、燃气管网工程、 通信管网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其中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8511.53平方米,建筑面积11922.33平方米,服务中心环形道路长242米,混凝土路面1398平方米,透水砖路面1200平方米,路缘石280米,地面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6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22个,5G配套微基站站位55个;道路长4163米,沥青路面26341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4384平方米,路缘石8326米,给水管网5159米,雨水主管网4272米,污水主管网4621米,行车道信号灯7套,人行道信号灯14套,路灯203套,电力管网4085米,通信管网4019米,国槐165棵,木槿165棵,绿化8219平方米(撒草籽5219平方米,大叶黄杨篱3000平方米),燃气管道950米,充电桩83个,路边机动车道停车位662个等配套附属设施。
上述内容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说明,特别提醒:本次一期工程不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中所涉及的槐北路西延的所有内容。
2.3建设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③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④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5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建筑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建筑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市政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筑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 6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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