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北厂无炭素生产系统,所使用阳极炭块均为外购,阳极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极均集中堆放在残极库房,由公司购销管理部定期外销。阳极组装工序使用残极压脱机将残极进行压脱,残极炭块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残极库房内堆放,由于残极库房内未安装相关收尘设备设施,残极从皮带输送机落下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受皮带输送机高度限制,正常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掉落的料块使用装载机进行转运,在转运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飞扬。再因残极库门口道路过窄,拉运车无法进入库房内装车,装载机转运至厂房外进行装车,期间造成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针对残极库房内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要求进行整改。
1.2招标范围
1.2.1投标方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阳极车间北厂残极库房除尘器采购安装项目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1.2.2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为EPC工程以内且能用于该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须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等的设计、施工、质量控制、调试、试验及检查、消缺、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并达到性能验收的考核标准等所有工作。
1.2.2.1 根据现场生产工艺及收尘需求,对北区新阳极残极库加装除尘器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其中包括设备选型、设备设施布置、收尘量及效果核算、厂房支架载荷核算、设备及安装图纸出图等设计工作。
1.2.2.2 设计完成待我方审核通过后,形成最终设计方案,并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备采购、材料储备工作;
1.2.2.3除尘器设备安装施工;
1)在厂房南侧外墙边对除尘器基础施工,并完成除尘器安装;
2)安装除尘系统,合理布置管路、收尘口;
3)安装控制系统,风机主电机采用变频控制,并规范布置控制电缆;
4)整机调试及人员培训。
1.2.2.4对残极库门口部分草坪进行处理硬化,完成该区域路面加宽作业;
1.2.2.5残极库砌筑混凝土防挡墙一堵;
1.2.2.6残极库南侧墙面防挡墙上方设置采光带。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1.2.3.2项目工期:
1、设计日期:合同签订完成后,20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前后不一致)
2、施工日期:具备施工条件,现场施工工期为70天内完成项目; (前后不一致)
3、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4、竣工试验: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
5、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6、竣工后试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方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如投标人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仅允许施工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施工单位:(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方将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方,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